浙江桐庐富春江新一轮禁渔期3月开始4个月严禁捕捞
2020-03-29  来源: 未知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章然 何小华)2月26日,从浙江桐庐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桐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富春江进入禁渔期,禁渔范围东起江南镇窄溪村,西至富春江镇沙湾村;分水江流域;富春江上游库区(桐庐水域)。同时桐庐全县112条河道仍实施5年禁渔制度。


  3月到6月正是鱼类生长繁衍期,这个时间禁渔,能保护幼鱼资源,开渔后会增加产量,增大捕捞的价值。2019年,富春江经过4个月禁渔后,渔获物的重量、大小、产量均有所增加。


  首日开渔,每条渔船的捕获量均在两三百斤。捕获最多的渔民达到600余斤,且渔获重量有较大提升,以刀鱼为例,以前平均重量3两,禁渔后达到7两。


  对于禁渔期渔船的管理办法,桐庐农业农村局发出一个提醒:


  1.桐庐县所有渔业船舶停止捕捞,按指定地点分组就近集中停泊,停泊点渔船情况由桐庐县渔政管理站登记。


  2.渔业船舶上所有渔业捕捞网具及相关生活用品、电器用具等全部取走。


  3.渔船所有人自行管理渔业船舶在禁渔期间的一切事宜,若发生渔业船舶非法闯禁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理。


  2019年,桐庐县渔政管理站共查处51起非法捕捞案件,其中移送公安4起,行政处罚47起,没收电鱼设备27套,网具1400余张。


  2020年禁渔期间,桐庐县渔政管理站将继续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重点检查难点地区,打击涉渔“三无”渔船,严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焦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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