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
2020-03-29  来源: 未知

  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0年主要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和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为“主轴”,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主旋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审慎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与政法各机关同力实施“筑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严格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力度,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和医疗、市场、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自觉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办理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案件的效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对涉及环境污染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聚力深挖整治,紧盯举报线索、涉黑恶大要案和积年恶性命案不放,紧盯“打伞破网”不放,紧盯“打财断血”不放,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案件涉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聚焦提质增效,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律提前介入,认真审核把关,正确引导侦查,坚决防止前面扫黑、后面申诉纠偏问题;致力行业整治,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生态环保等12个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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