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天津海关与京津多部门推出18项措施
2020-04-16  来源: 未知

人民网天津4月16日电 (唐心怡)从天津海关获悉,为了持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天津海关与京津两地商务、港口等部门联合推出第七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措施,发布了《关于深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促进 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京津联合公告第7号),将从五个方面推出18项改革措施。

据了解,这五大方面主要包括:其一,深化通关申报监管改革。扩大出口提前申报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出口直装”。进一步推进口岸环节监管单证无纸化。开展“灵活查验”方式试点。实施免于到场协助海关查验。公布报关企业整体通关时间。其二,进一步优化港口“三阳服务”环境。优化提升阳光服务时效,天津港口推出作业效率考核、服务时效承诺、码头区内查验等举措,公布和推广“阳光价格+阳光服务+阳光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预期。细化公布港口作业时限标准2.0版。继续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其三,加快实现口岸物流和操作电子化。推进电子化放箱试点,简化放箱环节手续,试行电子化放箱和提供“7 x 24 小时”放箱服务。进一步推行港口操作业务无纸化。其四,发挥“单一窗口”等多平台聚合效用。推进“京津冀通关便利化”区块链场景应用,促进京津冀三地海关通关、口岸物流数据上链共享。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汽车零部件自动辅助申报系统”,简化汽车零部件类商品海关申报操作。推进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链接,完成天津港口缴费和结算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一体化管理”。推进天津港口集疏港智慧平台建设,压缩货物在港停留时间。其五,建立公众监督评价机制。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对进出口全流程、全方位、全员进行监督,收集和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发挥建设性作用。建立通关大众点评机制,在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辟专窗,设立“我对跨境贸易有话说”专栏、发布调查问卷,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反映口岸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口岸监管和经营服务单位进行评价。

下一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天津海关将强化各项措施推进的协调性、精准性,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和宣传培训,做好企业对接服务,增加政策的普惠性和持续性,不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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