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围绕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等工作,开发5万个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根据贵州省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将继续落实国家资金保障的公益性岗位,积极开发阶段性地方公益性岗位,完善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制,精准设置岗位,实行动态调整。
其中,扶贫、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开发防疫消杀、环境卫生等临时岗位,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予以保障,开发岗位1.5万个以上;人社部门牵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万个;交通部门牵头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员岗位1万个;水利部门牵头开发农村饮水工程管水员岗位1万个;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发地质灾害巡查员岗位5000个;其他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另外,贵州还将通过农村产业革命、工业企业、服务业、扶贫车间、林业资源开发、劳务输出、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解决一批劳动就业岗位。把国家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项目中200万元以下,适合贫困劳动力的项目依法分包给劳务公司,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劳务就业。鼓励省内建设项目使用本地贫困劳动力,在重大项目招投标时将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作为加分因素,对招用贫困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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