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法院荣获“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
2020-03-29  来源: 未知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纪莉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辖区两级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乐东法院榜上有名,获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


  乐东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海南省二中院辖区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JPG


  据了解,2019年,乐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深入开展,为乐东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工作原则,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乐东法院始终以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年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专项工作汇报1次。
  
  同时,认真督促好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印发学习资料14册。
  
  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乐东法院全年出台《党务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等反腐工作方案。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压减“三公”经费。落实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行为纪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台账,保障司法权公正行使。
  
  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每逢节日必发廉政短信、开展廉政情况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厉行节约,积极构建节约型单位,2019年2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制度,做到“凡提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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