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芦红)3月3日,明水县公安局通泉派出所接到丰收村村民宋某(系化名)报警称:其与同村村民朱某(系化名)因琐事发生厮打后,朱某先后三次到其家中对宋某及其父母进行恐吓、殴打。接到报警后,通泉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民警积极工作,犯罪嫌疑人朱某迫于思想压力,于3月6日到通泉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对其恐吓、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依法给予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编辑:李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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