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刻认识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开展定点帮扶从江县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省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5月6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委机关定点帮扶从江县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部署委机关选派从江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相关工作。
“我们对做好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换选派工作高度重视,委机关共有100余名干部主动报名参与驻村轮换工作,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精挑细选,最终决定选派10名同志参与驻村轮换工作,其中1名委领导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8名同志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名同志担任驻村工作队员。”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定点帮扶工作队专责主抓从江县8个中心村定点帮扶工作,除履行好“一宣六帮”工作职责、25条驻村帮扶具体要求硬指标、硬任务外,针对从江县实际还需协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抓好有组织的劳务就业等工作。
为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全过程领导,贵州省纪委监委成立定点帮扶从江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委机关定点帮扶从江县乡村振兴后方支援工作队,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对口联系从江县的8个中心村,实现“一个村一组支援”,协调配合前线工作队攻坚克难。
围绕助力乡村振兴,贵州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以身作则完成自身定点帮扶任务,另一方面立足监督首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保障脱贫不脱监督上,贵州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的通知,紧盯不摘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今年‘三农’工作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进行统筹部署、一体实施。”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牢牢把握“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原则,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重点督促教育、住房、卫生健康、水利等相关行业部门,立足实际延续、优化、调整本领域配套方案,推动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督促东西部协作机制和定点帮扶体系平稳过渡,督促各级财政投入保持总体稳定。
突出护民生、办实事、促振兴主题,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由省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专项监督、明察暗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并跟踪督促整改。(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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