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朱紫阳)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从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方面提出了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这项活动将从现在起持续至今年年底。
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涉疫人员审查标准;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持续推进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出台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加强“智慧法援”建设。
据统计,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7万余件,受援人近200万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9万余件,农民工受援人达51万余人次。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答记者问
司法部近日下发通知,部署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今天,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活动开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去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7万余件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
答: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法律援助工作助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际行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障民生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己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履职尽责,在抗击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7万余件,受援人近200万人次。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司法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从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方面提出了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迅速行动起来,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务实创新,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根据活动部署,法律援助扩大了覆盖面,请具体谈谈哪些群众因此受益?
答:近年来,司法部指导各地根据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和经济发展状况,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中,我们主要考虑从服务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出发,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服务疫情防控方面,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的范围。
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我们将在湖北省开展“助力最美逆行者”法律援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湖北省抗疫期间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和其他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家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将出台法援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
记者:在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鉴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我们在活动中推出了一些有特色、有针对性的便民惠民措施。如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加强“智慧法援”建设,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全流程办理,推广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倡上门服务等等。
为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司法部将出台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招募590名志愿者壮大中西部法援力量
记者:持续打造“三个项目”,是加强法律援助资源供给的有效之举,请介绍项目取得的效果?
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始于2009年,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迄今为止,“1+1”志愿者的足迹遍布新疆、西藏、青海、甘肃、贵州等19个省(自治区)的400多个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万多件,为1682万多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共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42亿余元。
援藏律师服务团于2019年7月开始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律师志愿者,赴西藏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不足地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援藏志愿律师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0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225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34场次。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自2017年开始实施,每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大学生志愿者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800余人次,代写文书12000余份,协助办案3700余件,参与普法宣传1800余场次,整理案卷15000余份。
前不久,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已经启动“三个项目”招募工作,今年计划招募590名志愿者到中西部参与法律援助等工作,以缓解边远贫困地区法律援助人员不足和律师资源短缺等问题,壮大中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记者:这次活动提出“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请问对农民工群体新增了哪些服务内容?
答:司法部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一直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印发相关指导意见,以得力管用举措强力推进,2018年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2019年部署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依法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9万余件,农民工受援人达51万余人次。
这次活动中,司法部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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