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意见具体、实际、指导性强” 甘肃:省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20-05-06  来源: 未知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此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各方都很关注,省检察院办案组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为依法追诉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近日,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列席该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020年第3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郭某故意杀人、放火二审上诉案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该案二审审查中,朱玉作为主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赴案发地查看现场、提审上诉人、组织专案组研讨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出庭公诉等方式,充分履行了检察官职责。

甘肃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海波对朱玉的意见表示充分赞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充分体现了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具体、实际、指导性很强,对法院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张海波说,下一步,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矛盾、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方面共同发挥积极作用,齐心协力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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